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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节纳雍一村支书贪污国家扶贫款 被开除党籍

    信息发布者:meihuacunZB
    2017-05-08 09:43:07    来源:网络   转载

    毕节纳雍一村支书贪污国家扶贫款 被开除党籍

               2016年07月12日15:47来源:网络

         7月12日,据毕节市纪委网站消息:为切实提高民生监督精准度,严肃惩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近日,纳雍县通报7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纳雍县原雍熙镇高坡村原党支部书记郭正邦贪污国家扶贫款等问题。 2010年6月,郭正邦在实施养牛扶贫项目中,采取与农户签订“转养协议”的方式让农户自愿放弃养牛,然后领取扶贫牛123头自行养殖,在养殖过程中出现牛陆续死亡后,才将部分扶贫牛分给群众,部分低价卖给他人。2011年1月将原雍熙镇下拔用作修建扶贫牛集中养殖点宣传牌和公示牌的1.8万元补助资金占为己有。2016年3月11日,郭正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纳雍县原寨乐乡革新村原党支部书记朱正先挪用扶贫项目资金问题。 2014年12月,朱正先将维修农村饮水工程资金10万元挪用于自己种植烤烟。2016年5月19日,朱正先受到撤销党支部书记职务处分。

      纳雍县维新镇雄块村村委会主任曾德富贪污扶贫养羊款问题。 2013年12月,维新镇雄块村在实施草地生态畜牧业产业扶贫项目中,曾德富没有按规定购买公羊发放给村民喂养,将2.303万元扶贫养羊款占为已有。2015年8月4日,曾德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纳雍县维新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刘清俊侵占危改户补助款问题。 2011年9月18日,刘清俊利用职务之便领取危改户周某某的3000元危房补助款占为己有。2016年5月16日,刘清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纳雍县雍熙街道大屯社区干部黄开文违规收受危改户好处费等问题。 2009年至2012年黄开文在担任纳雍县原雍熙镇坐勒村、文昌街道大屯社区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收受坐勒村8户危改户好处费共计14000元;2014年,以长年外出打工的张某某之名虚报冒领国家扶贫养羊项目补助资金14000元,收取养羊户刘某某好处费1000元。2016年5月23日,黄开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纳雍县化作乡抵纳村村委会主任宋帮学侵占危改户补助款问题。 2013年2月宋帮学在化作乡信用社赵某某、宋某、宋某某的存折账户上共取25000元危户改造补助款,截留4160元占为己有。2016年5月31日,宋帮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纳雍县龙场镇官寨村党支部书记毛朝军违规收取危改户好处费的问题。 2012年毛朝军违规收取危改户李某某危改好处费1000元。2016年5月30日,毛朝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当前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良行为形式多样,一些基层领导干部、村“两委”人员克扣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行为仍然易发多发,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基层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对干部经常提醒,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要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要以开展“三查三问”、农村危房改造、信贷扶贫等专项监察行动为契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遏制脱贫攻坚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为推进全县“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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